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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广告牌背后生意经


时间:2018-08-06 17:54:05  来源:  作者:

驶入长韶娄高速,映入眼帘的,不仅有沿线风光和飞驰的车辆,还有道路两旁林立着的各类广告牌来扰乱视线。
连日来,潇湘晨报记者探访长韶娄高速发现,整条高速共有近50块的立柱广告牌。广告牌均在高速两侧几十米范围内,高10多米,让高速公路俨然成了广告长廊。
本报记者长沙报道
长韶娄高速作为一条2014年底开通的高速公路,是长沙与娄底之间的快速通道。
近日,有潇湘晨报读者反映,长韶娄高速旁随意建设的违法广告牌(被称为“野鸡”广告牌)一直在增加。
潇湘晨报记者调查发现,经不完全统计,长韶娄高速两侧的违法广告牌达到了近50块,其中尤以宁乡市范围内的违法广告牌最为泛滥,一个村的违法广告牌就有8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沿线政府曾出面打击,但违法广告牌仍屡禁不止。

长韶娄高速“野鸡”广告牌泛滥
长沙市民王先生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开车来往于长沙和娄底之间,长韶娄高速是其经常走的一条高速。王先生发现,在这条高速公路两侧,竖起了相当多的户外广告牌,有些路段广告牌密集,有的直接立在高速两侧的农田中,广告牌一方面分散了驾驶员的注意力,另一方面也让人感觉“环境很差”。
同时,也有宁乡居民向记者反映,高速经过他们所在的村庄,有人在村子里私立广告牌,一些广告牌就竖在村子的道路旁边,其中缺乏维护的广告牌有时还会从上面掉东西下来,影响车辆通行。经他们向当地监管部门了解,这些广告牌都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他们担心这些广告牌的建设和维护都缺乏监管,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长韶娄高速两侧是否真如爆料者所说违法广告牌泛滥?
7月24日,记者驱车从长沙岳麓区出发,走学士收费站驶入长韶娄高速。在经过岳麓区地界后,未见到两侧有广告牌。车辆行驶到K15公里处附近,已经到达宁乡市地界,在高速左侧数十米处有一块写着某铝材的广告牌。再行驶不到两公里,又可以看到两块广告牌一左一右立在公路两侧。19公里、20公里、21公里……几乎每隔一两公里,高速两侧就竖起了10多米高的广告牌。
跑完长韶娄高速全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整条高速一共有40多块立柱广告牌。广告牌均在高速两侧几十米范围内,高约10多米,牌面约18米长、6米宽。广告内容以装饰建材、旅游景点广告为主,还有部分为空白牌面。

一个村子立起8块广告牌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7月25日,记者再次驱车沿着高速路下方的普通公路实地探访。从记者走访的情况看,高速违法广告牌现象在宁乡市尤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在此路段竖立的广告牌多达三四十块,占到全线违法广告牌的一大半。
在宁乡市道林镇善山岭村,一块广告内容为某铝材的广告牌竖立在高速隔离带数十米之外。附近一位村民称,广告牌所占地原本是其田地,在长韶娄高速开通前后,有一名男子找到她,以数千元的价格租下这块地,并动用机械在此立了一个钢筋结构的广告牌。
在宁乡市道林镇鑫星村的一个跨高速路桥上,记者视野所及之处就可以看到前后8块广告牌。当地居民称,这8块广告牌均在该村地界上,其中6块为高速修通前后修建,还有两块没有广告内容的广告牌为今年上半年修建。
两块新修建的立柱广告牌位于当地村民农田内。记者从当地居民夏女士与一名叫做“刘丰”的男子签订的协议书上看到,今年3月18日,双方签订租用合同,夏女士将自己责任田出租给“刘丰”用于建造高杆广告牌,实际占地面积4平方米,经营转让租用年限30年,总价格为2000元。
在宁乡市东塘湖镇泉山村,一块广告牌直接立在一条乡道旁边,广告牌牌面投影区域覆盖了乡道,柱体上已经生锈。附近居民称,这个广告牌也是在高速公路开通前后建设,因缺乏维护,有几次广告牌上直接掉了物体下来。

广告公司一年就能收回成本
这些广告牌究竟是何人所建?依照广告牌上的联系方式,记者以投放广告的名义与对方取得联系。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广告牌都是一些广告公司或者私人所建,他们从沿线居民个人或村组处租得土地建设广告牌,再以广告公司名义对外招商。
记者依照一块广告牌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一名曾姓男子,他称,他们的公司为“金福广告(音)”,因为广告牌都是他们自己建设,并且“都有手续的”,所以价格会比同路段的广告牌便宜。如果是左右各一个广告牌,价格为24万到25万元一年,单个广告牌分不同路段要几万元一年。
宁乡道林镇境内一个广告牌上的联系人蒋某称,其公司为“善谋影视”传播有限公司,广告牌资源有部分是自己所建,有部分是代理他人的,公司一个对牌价格在20万一年左右。
随后记者来到凯瑞大厦20楼的善谋影视公司,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高速广告业务。记者随后联系蒋某,其表示他们公司实际是长沙东日曙光传媒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宁乡市,此处只是借朋友的地方办公。在现场,时不时有人来咨询此项广告业务。蒋某称,其手上的资源很紧俏,如果要做广告得尽快,不然就被别人订了。
谈到建设广告位成本,蒋某表示,一块广告牌租地成本就在4万左右,而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广告公司从当地居民租地成本很低,以2000元到数万元不等就可以租用十几年到三十年。蒋某解释,除了给个人租金外,在村、组上也要花钱。
也有业内人士称,相当一部分公司实际上从事建设工程和广告招商两块业务,利用自己的资源建设广告牌后,直接承接广告招商业务。在宁乡市东塘湖镇泉山村,记者看到一个广告牌立柱上既标注着“顺达钢构”的标志,在广告牌上又有“顺达传媒”的标志,随即通过广告牌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两公司的共同负责人郭锋。
“找我们建也可以,建设成本12万元左右,不过手续你要自己办,要花多少钱就看你的关系了。”郭锋说。按照他的说法,建设一块广告牌,如果能招到商的话,一年左右的时间就能收回建设成本。
郭锋同时称,他们之前建设的广告牌都是办了相关手续的。


调查 没有任何部门承认审批过这些广告牌
这些广告牌是否真如广告商所说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呢?
记者在广告牌集中的宁乡市道林镇鑫星村,以要建设广告牌的名义找到了鑫星村村委会。村委会一位负责人表示,只要镇政府同意,在村里立广告牌他们是没有意见的。之前记者看到的广告牌有没有办理手续,这位负责人没有明确回答,只是称能否把手续办下来,就看记者的“关系怎么样了”。
道林镇镇长陈浩回复记者称,镇政府从未审批过这些广告牌,也没有审批权。此前,有人在村上修建广告牌,并没有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在记者反映情况后,他们将对镇内高速旁违法广告牌进行摸排,如确有安全隐患镇政府将组织拆除。
记者随后又从当地高速管理部门和属地宁乡市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些广告牌的设立均未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这些未通过审批而违法设立的广告牌被一些业内人士戏称为“野鸡”广告牌。

法规 设置户外广告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我国公路法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违者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及建筑控制区从事设置非公路标志及非交通工程设施,应当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其中建筑控制区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三十米。
《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
同时,我国土地法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然而,虽然有这么多法律、条规对在高速两侧非法设置广告牌的行为进行制约,但长韶娄高速两侧尤其宁乡境内的非法广告牌却长时间泛滥,并有增多趋势。这背后的原因究竟为何?相关部门是否介入过调查?本报将持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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